4裝配率計算
4.0.1 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應根據(jù)表4.0.1中評價項得分值,按下式計算:
式中:Q──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;
Q1──承重結(jié)構(gòu)構(gòu)件指標實際得分值;
Q2──非承重構(gòu)件指標實際得分值;
Q3──裝修與設備管線指標實際得分值;
q ──評價項目中缺少的評價項分值總和。
表4.0.1 裝配式建筑評分計算表
評價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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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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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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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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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重結(jié)構(gòu)構(gòu)件(Q1)
(5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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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、支撐、承重墻、延性墻板等豎向承重構(gòu)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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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為混凝土材料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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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≤比例<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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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~39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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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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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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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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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為金屬材料、木材及非水泥基復合材料等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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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裝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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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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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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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(屋)蓋構(gòu)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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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、板、樓梯、陽臺、空調(diào)板等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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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%≤比例<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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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~9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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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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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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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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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承重構(gòu)件(Q2)
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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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圍護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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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砌筑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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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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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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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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墻體與保溫(隔熱)、裝飾一體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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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≤比例<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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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~4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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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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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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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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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隔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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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砌筑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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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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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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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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墻體與管線、裝修一體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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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%≤比例<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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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~4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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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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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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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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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修與設備管線(Q3)
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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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裝修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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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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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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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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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式工法樓(地)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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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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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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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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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成衛(wèi)生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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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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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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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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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成廚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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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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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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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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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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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例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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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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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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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 表中帶“★”項為本標準第3.0.3條規(guī)定的內(nèi)容,評價項目應滿足該項的最低分值要求。
2 表中帶“*”項的分值采用“內(nèi)插法”計算,計算結(jié)果取小數(shù)點后一位。
3 建筑功能中缺少的評價項不得分,該項分值同時計入公式4.0.1中的q項。
4.0.2 豎向承重構(gòu)件主要為混凝土材料時,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應根據(jù)預制部品部件及連接的混凝土體積按式4.0.2計算,并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對于剪力墻結(jié)構(gòu),預制剪力墻板之間的后澆段的尺寸滿足圖4.0.2所示要求時,該部分現(xiàn)澆混凝土可計入V1a中,預制剪力墻板布置區(qū)域的水平現(xiàn)澆帶(圈梁)部分現(xiàn)澆混凝土可計入V1a中;
2 對于框架結(jié)構(gòu),預制框架柱在梁柱節(jié)點區(qū)連接時,梁柱節(jié)點區(qū)的現(xiàn)澆混凝土可計入V1a,預制框架柱在柱身范圍內(nèi)連接時,連接區(qū)長度尺寸不大于柱截面寬度和高度的較小值時,連接區(qū)現(xiàn)澆混凝土可計入V1a中。
Q1a =V1a/V×100% (4.0.2)
式中:Q1a──豎向承重構(gòu)件中采用混凝土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;
V1a── 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豎向承重構(gòu)件中列入裝配方式計算的預制混凝土和現(xiàn)澆混凝土體積之和;
V 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豎向承重構(gòu)件混凝土總體積。
(a)一字型連接(b)T型連接(c)L型連接
l1、l2、l3、l4表示現(xiàn)澆混凝土后澆帶長度;bw表示現(xiàn)澆混凝土后澆帶厚度
1—后澆段;2—預制剪力墻板
圖4.0.2 預制剪力墻板間后澆段現(xiàn)澆混凝土計入裝配的允許尺寸示意圖
4.0.3 樓(屋)蓋結(jié)構(gòu)應用預制部品部件的比例應根據(jù)預制部品部件的覆蓋面積按式4.0.3計算,并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混凝土結(jié)構(gòu)可采用疊合樓(屋)蓋、預制樓(屋)蓋等結(jié)構(gòu)形式;在疊合樓(屋)蓋結(jié)構(gòu)中,預制底板采用整體式拼縫的寬度尺寸不大于400mm時,該部分的投影面積可計入A1b中;
2 其他結(jié)構(gòu)可采用疊合樓(屋)蓋、預制樓(屋)蓋、木樓(屋)蓋及其他能實現(xiàn)施工現(xiàn)場免支模的形式。
Q1b =A1b/A×100% (4.0.3)
式中:Q1b──樓(屋)蓋結(jié)構(gòu)中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;
A1b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預制樓(屋)蓋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;
A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建筑平面面積之和。
4.0.4 外圍護墻應用非砌筑墻體的比例應根據(jù)其外表面積按式4.0.4計算:
Q2a =A2a/Awq×100% (4.0.4)
式中:Q2a──外圍護墻中采用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;
A2a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外圍護墻采用非砌筑墻體的外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;
Awq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外圍護墻外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4.0.5 外圍護墻應用墻體與保溫(隔熱)、裝飾一體化技術(shù)的比例應根據(jù)其外表面積按式4.0.5計算:
Q2b =A2b/Awq×100% (4.0.5)
式中:Q2b── 外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(隔熱)、裝飾一體化墻體的應用比例;
A2b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外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(隔熱)、裝飾一體化墻體的外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Awq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外圍護墻外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4.0.6 內(nèi)隔墻應用非砌筑墻體的比例應根據(jù)其表面積按式4.0.6計算:
Q2c=A2c/Anq×100% (4.0.6)
式中:Q2c──內(nèi)隔墻采用非砌筑做法的應用比例;
A2c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內(nèi)隔墻采用非砌筑做法墻體的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;
Anq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內(nèi)隔墻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4.0.7 內(nèi)隔墻應用墻體與管線、裝修一體化技術(shù)的比例應根據(jù)其表面積按式4.0.7計算:
Q2d =A2d/Anq×100% (4.0.7)
式中:Q2d──內(nèi)隔墻采用墻體與管線、裝修一體化墻體的應用比例;
A2d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內(nèi)隔墻采用墻體與管線、裝修一體化墻體的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Anq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內(nèi)隔墻表面積之和,計算時可不扣除門、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。
4.0.8 干式工法樓(地)面的應用比例應根據(jù)其覆蓋面積按式4.0.8計算:
Q3a=A3a/A×100% (4.0.8)
式中:Q3a──干式工法樓(地)面的應用比例;
A3a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采用干式工法的樓(地)面水平投影面積之和。
A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建筑平面面積之和。
4.0.9 集成廚房和衛(wèi)生間的應用比例應按使用集成廚房和衛(wèi)生間的個數(shù)與廚房和衛(wèi)生間總數(shù)量的比值計算,集成廚房和衛(wèi)生間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在廚房中,墻面、頂面及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積之和與其墻面、頂面及地面總面積之比大于70%,且櫥柜和廚房設備等全部安裝就位時,可認定為集成廚房。
2 在衛(wèi)生間中,墻面、頂面及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積之和與其墻面、頂面及地面總面積之比大于70%,且潔具設備等全部安裝就位時,可認定為集成衛(wèi)生間。
4.0.10 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的應用比例應根據(jù)納入計算的專業(yè)管線長度按式4.0.10計算,并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納入管線計算的專業(yè)應包括電氣(強電、弱點、通信等)、給(排)水和采暖等;
2 敷設于地面架空層、非承重墻體空腔和吊頂內(nèi)的管線可認定為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,敷設于結(jié)構(gòu)構(gòu)件內(nèi)部(不含橫穿)或埋置于濕作業(yè)地面墊層內(nèi)的管線應認定為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未分離;
3 管線計算范圍應取樓層或單元公共管道井之外的管線長度。
Q3b =(L1+L2+L3)/L×100% (4.0.10)
式中:Q3b──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的應用比例;
L1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電氣專業(yè)實施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的管線長度;
L2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給(排)水專業(yè)實施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的管線長度;
L3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采暖專業(yè)實施管線與結(jié)構(gòu)分離的管線長度;
L──建筑±0.000標高以上,各樓層參與計算管線類型的總長度。
5評價與等級劃分
5.0.1 豎向承重構(gòu)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的單體建筑,當滿足本標準第3.0.3條全部要求,且裝配率不小于50%時,應評價為裝配式建筑;豎向承重構(gòu)件主要采用金屬材料、木材及非水泥基復合材料的單體建筑,當滿足第3.0.3條全部要求,且裝配率不小于60%時,應評價為裝配式建筑。
5.0.2 裝配式建筑評價結(jié)果應劃分為A級、AA級、AAA級,并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裝配率達到60%~75%時,評價為A級裝配式建筑;
2 裝配率達到76%~90%時,評價為AA級裝配式建筑;
3裝配率達到91%及以上時,評價為AAA級裝配式建筑。
本標準用詞說明
為便于在執(zhí)行本標準條文時區(qū)別對待,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:
1)表示很嚴格,非這樣做不可的:
正面詞采用“必須”,反面詞采用“嚴禁”;
2)表示嚴格,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:
正面詞采用“應”,反面詞采用“不應”或“不得”;
3)表示允許稍有選擇,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:
正面詞采用“宜”,反面詞采用“不宜”;
4)表示有選擇,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,采用“可”。
引用標準名錄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
GB/T XXXXX-201X
條文說明
制訂說明
本標準編制過程中,編制組針對裝配式混凝土建筑、裝配式鋼結(jié)構(gòu)建筑和裝配式木結(jié)構(gòu)建筑開展了廣泛的項目調(diào)研與技術(shù)交流,總結(jié)了近年來的實踐經(jīng)驗,參考了國內(nèi)外相關(guān)技術(shù)標準,開展了試評價工作,完成了本標準的征求意見稿。
為便于廣大設計、施工、科研、學校等單位有關(guān)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(zhí)行條文規(guī)定,《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》編制組按章、節(jié)、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,對條文規(guī)定的目的、依據(jù)以及執(zhí)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說明。但是,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,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(guī)定的參考。